食品工程系学生早锻炼管理办法

发布者:胡风明发布时间:2018-06-14浏览次数:294

为了贯彻落实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发展的教育方针,进一步加强校风、学风建设和学生的素质教育,倡导学生养成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促进学生体质健康发展,培养良好的集体荣誉感和强烈的团队精神以及严格的纪律观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大学生体育合格标准》、《大学生体育合格标准实施办法》以及《马鞍山师专学生管理规定》的有关精神,结合我系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1早操出勤情况由系学生会文体部具体负责。各班体育委员负责组织本班学生相关活动与考勤,负责将统计结果每天报辅导员和学生会;学生会会把每天各班出勤情况分析表汇总给各班级辅导员参考。

2除公共节假日外,每周一至周五早上出早操。如遇雨雪天不能出早操,也应当按时起床。早上6:407:00为出早操时间。

3、早锻炼全勤者综合测评加3分,评优等在同等条件下作优先考虑。

连续两周缺勤次数累计达到3次者,取消评优、评三好的资格;取消推优入党和上党校的资格;停止或者不予困难资助;不能参评国家奖学金、励志奖学金;评校奖学金时候平行降级(即其他条件符合一等的降为二等;符合二等的降为三等,符合三等的不予参评)。

4、按照《马鞍山师专学生违纪处分办法》第二十条的规定,无故旷操,每缺勤两次,计旷课一学时;无故迟到、早退累计三次,计旷课一学时。一学期内累计达到或超过15学时的,给予相应处分。

5、班级干部、入党积极分子和党员必须以身作则,起模范带头作用。如班干部不能以身作则者,一学期缺勤次数累计达到5次者,取消其参选优干资格,乃至班级重新改选。

6、有事不能参加早锻炼者,必须提前请假(病假须持有医院证明;事假须有辅导员批准假条)。负责班级考勤的人员当天及时向系学生会说明,并由系学生会向学校体育督察组反映(每天早上630-700,体育场主席台前)。

7、 此办法自2017928日起开始实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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