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8年元旦春节期间廉洁自律工作的通知(马师纪〔2017〕8号)

发布者:胡风明发布时间:2017-12-29浏览次数:153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各部门、处室、系部:

    2018年元旦、春节(以下简称“两节”)将至,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进一步纠正“四风”、加强作风建设的重要批示精神,确保“两节”期间风清气正,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做好2018年元旦春节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和省、市要求,现将加强2018年元旦春节期间廉洁自律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加强教育,增强廉洁自律意识

    2018年元旦、春节假期是党的十九大后首个元旦和新春佳节,是加强作风建设的第一个重要节点。“两节”期间能否风清气正,关乎人民群众持续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信心与信任,关乎党的十九大后持续深入抓作风建设能否开好局、起好步。各单位要认真组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进一步纠正“四风”、加强作风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要从政治和全局的高度,充分认识“两节”期间持续正风肃纪的极端重要性,认真落实党的十九大关于作风建设的部署要求,把节日期间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正“四风”工作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要结合本单位实际,有针对性地开展节前廉洁自律教育,增强广大党员干部和教职工的廉洁自律意识;要广泛宣传纪律要求,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勤俭过节、文明过节。

    二、率先垂范,严格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

    各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要求,严格执行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特别是各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要率先垂范,按照“一岗双责”要求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要带头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坚决杜绝“节日腐败”,坚决反对特权思想和特权行为;要加强对党员干部和教职工的管理和监督,教育引导全体党员干部和教职工积极践行崇廉拒腐、尚俭戒奢的优良作风;要严防“节日腐败”行为,严禁违规用公款吃喝、旅游和参与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严禁接受管理和服务对象安排的吃请和旅游,严禁用公款购买赠送贺年卡、烟花爆竹等年货节礼,严禁违规收送礼品、礼金、消费卡、贺年卡等,严禁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或借机敛财,严禁公车私用或“私车公养”,严禁违规出入私人会所等。

    三、加强监督,强化执纪问责

    在“双节”期间,学校纪委将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监督责任,综合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开展监督检查,严肃查处“节日腐败”问题,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顶风违纪的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对履行责任不到位,致使管辖范围内“两节”期间发生严重违规违纪行为,造成恶劣影响的,坚持“一案双查”,在追究直接责任人责任的同时,严肃追究有关领导和相关责任人的责任,确保节日期间风清气正。

    学校纪委(监察审计处)将认真履行监督责任,设立和公开举报电话,受理群众举报,加强监督检查,对节日期间发现的违规违纪问题,进行严肃查处。

    欢迎社会各界和师生员工积极参与监督举报。

    举报电话:0555―8215236、8215019

    传真:0555―8215019

    中共马鞍山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纪委

    2017年1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