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部:
为做好本学期期末课程考试工作,现将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考试方式
期末课程考试分为试卷考试和非试卷考试两大类型。
(一)试卷考试
试卷考试分为闭卷和开卷两种形式。开卷考试适用于全校性公共课程,如思修、毛概、大学语文、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等;闭卷考试适用于以知识体系掌握与运用为主的专业基础课程和专业课程。
试卷考试应减少以理论或知识的识记为主的客观题型,增加运用知识分析、解决问题的主观题型,如案例分析、设计与操作流程、综合运用等。闭卷考试的客观题型不得超过30%,开卷考试不建议设置客观题型。各系部可结合专业和课程特点对不同类型的课程提出题型的限定比例。
(二)非试卷考试
非试卷考试适用于以技能、操作等实践性教学为主的专业课程,形式上鼓励采取项目(产品)设计、实景操作、技能展演、调研报告、语言运用测试等以考核学生技能为主的方式进行。
其它采用第三方评价、以证************的课程仍然沿用原有方式进行。
期末课程考试原则上依然沿用原有“过程性考试+终结性考试”的方式,平时成绩占比40%,期末考试成绩占比60%。各专业有比例调整需求的,向系部提出申请,经系部审核批准后实施。
二、考试时间
(一)试卷考试时间:2018年7月2—4日(周一至周三),共3天。7月2日为学校公共课程考试时间,7月3—4日为专业课考试时段。其中,2日上午为“两课”考试时间,考试课程为《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和《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2日下午教师教育系公共课考试时间,考试课程为《大学语文》、《大学英语》和《高等数学》。
试卷考试安排时,每天最多安排4场考试,上下午各2场。各场次时间安排如下:第一场:8:00-9:30;第二场:10:00-11:30;第三场:14:00-15:30;第四场:16:00-17:30。
(二)非试卷考试时间:安排在第18周随堂进行。单周上课的课程,安排在第17周进行。2018年6月23—24日为《计算机应用基础》课程省考。
三、考务管理
(一)考务组织
各系部要统筹做好考试方案的拟制、考试组织、评分、成绩登载、相关资料存档及报送等一系列考务工作,确保考试各环节的顺利进行。针对部分跨系课程的考试时间、地点冲突,各系之间要相互配合,及时妥善解决。
(二)排考管理
非试卷考试由教研室(或专业教学团队)根据任课教师提交的《课程考试方案》,经充分讨论后确定考试形式和考试时间。鼓励由多位教师任课的相同课程统一组织非试卷考试。
试卷考试由系部统一安排,具体要求如下:
1.考场安排。公共课程考试的考场可以在全校范围内选择教室,专业课程考试的考场应优先考虑本系所辖教室。如安排确有困难,在征得他系的同意下,可以安排他系教室作为本系该课程的考场。
2.监考安排。一般30名考生配1名监考教师。合班考试的,视实际考生数安排1—2人监考。
由于公共课涉及全校范围,而公共课任课教师人数有限,编排公共课程考试的系部在缺少监考教师的前提下,有权在全校范围内安排监考人员。各系在安排监考人员时要给予大力支持,帮助协调配齐缺额,确保考试顺利进行。
四、考试工作流程
(一)考前
1.审查学生考试资格
(1)各系部统计无资格考试学生名单,并及时通知到学生本人。无资格考试包括以下三种情况:
l在全程考勤情况下,学生旷课累计超过该门课程学期总学时数的1/3时,或缺交作业量达1/3,或实验成绩不及格,或平时成绩不合格,该课程授课教师有权决定其不准参加该门课程的考核,该课程成绩记为无效;
l在抽查考勤情况下,学生有3次旷课的,不得参加该课程考试,该课程成绩记为无效;
l本学期未注册的学生。
(2)因特殊原因不能参加正常考试的学生,必须在考前(2018年6月29日前)填写《马鞍山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缓考申请表》(附件2)及《缓考办理汇总表》(附件2),经学生所在系批准后交教务处后方可缓考,《缓考办理汇总表》需将纸质版和电子版同时交给教务处郑煜老师且纸质版须辅导员签字并加盖系部公章。后补手续者不予认可。缓考学生与考试不合格学生一同在下学期初参加学校组织的补(缓)考考试,不再单独安排考试。
2.公布考试安排
(1)第17周结束前,各系部组织任课教师填交《马鞍山师范高等专科学校课程考试方案》(见附件3),审查无误后公布各专业课程考试一览表(包括考试类型、考试方式、考试时间与地点)。
(2)第18周结束前,各系部做好试卷考试科目的相关考务准备工作,包括命题、确卷、印卷、分封、考场安排、考试相关材料的印制等,并公布期末试卷考试考场安排表(见附件4)。
(二)考中
1.考试巡查。各系部要加强考试巡查,巡考人员应填写《马鞍山师范高等专科学校考试巡考情况记录表》(附件9),督促监考教师应认真履行监考职责,做好考场记录,及时处理违纪事件,当事人(监考教师、学生)履行签字手续并要求违纪学生在考场记录上签名。
2.考情通报。考试结束后,各系部要在政务平台及时公布当日考试情况,重点是学生考试违纪情况。
3.违纪处理。各系部对考试过程中发现的违纪学生,要按照学生管理有关程序及时处理,详细填写《拟处分学生告知谈话记录》以及处理意见,于7月6日前报送教务处以便及时出文处理。
(三)考后
1.成绩评定。7月5日—7月8日,各系部要及时组织并督促教师按规定完成各门考试课程的成绩评定。
2.登载成绩。7月9日前,各任课教师须将学生成绩录入教务系统。外聘教师不及时录入成绩,缓发其课时费及学期考核奖。各系部要认真把关,做好学生成绩的催录、审核、汇总、存档等工作。
3.提交材料。7月9日前,任课教师在教务系统中完成课程成绩单、成绩分析的打印,签字后提交课程所属系部教学办存档。各系部将考试方案、考试总结等材料,电子纸质各一份,纸质需加盖系部公章,送交教务处。
4.各类考试档案归档。请按附件8《关于校内各类考试档案归档实
施要求的通知》的具体要求对期末考试进行档案。
5.提前准备补(缓)考。期末考试结束后,各系部要及时统计应参加补(缓)的学生名单,提前做好下学期补(缓)考考试方案的制订,并通知到相关学生,确保学生能按时到校参加补(缓)考。补(缓)考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9月1—2日,补缓考成绩须在9月5日之前录入教务系统。
6.做好退学预警工作。已跟班试读学生本学期内如出现挂科且有资格补考,可以在下学期开学给予补考机会;补考后仍有学科成绩不及格者将予以退学处理,请各系部提前做好退学预警工作。
7.确定留级名单。7月9日前,各系根据以下规定将应留级学生名单报送教务处,并提前通知到留级学生。《学生学籍学历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第一款规定:“每学年第二学期考核不及格课程占本学期课程总课程一半或以上者,不予补考,按留级处理。”第三款:“实行学年制的学生每学年第一学期不及格课程经补考后仍达4门者,跟班试读。试读学生第二学期考核有不及格课程,则不予补考,直接按留级处理;试读学生如第二学期考核全部课程及格,则第一学期不及格课程准予再补考1次。经补考后,不及格课程少于4门者,可以升级,其不及格课程毕业前再予补考;不及格课程仍达4门或以上者,应予留级。每学年第二学期不及格课程经补考后仍有4门及以上课程不及格者,作留级处理。”
五、考试纪律
(一)加强考试纪律宣传。各系部要督促辅导员做好学生考前的考风考纪教育工作,强调学校考试规定和考场纪律,教育学生以端正诚实的态度对待考试。任课教师要严格按照评分标准评分,不得故意提高学生平时成绩,放学生过关。
(二)严格执行考试纪律。各系部考试组织工作应严密、到位,对系领导、教学秘书、监考人员应做出明确分工,并严格按照工作时间、工作程序完成相应工作内容。对监考不力的教职工将按教学事故认定办法进行处理。
六、试卷管理
(一)命题要求
1.各教研室应根据所开课程组成若干个命题小组,负责命题、讨论参考答案和评分标准、审核制卷排版等工作。命题及制卷的基本要求按照课程教学大纲、考试大纲执行。平行班级的相同课程须采用同一试卷考试,不得由各任课教师分别命题。
2.试题可从题库中抽取,亦可由命题小组出题,但最低不能少于等质等量的A、B两套试卷。两套试卷的重复率不得超过30%,均要求附标准答案及评分标准。
3.题型样式:试题要多样化、标准化、科学化,出题量掌握在应使中等水平的学生在规定的考试时间内提前15-20分钟左右完成试卷。
4.确定试卷。命题小组应认真填写《马鞍山师范高等专科学校课程考试命题审核表》(附件5),经教研室主任、教学副主任逐层审批,并最终由教学副主任从中选择一套予以印刷。
(二)试卷保密。各系部领导要高度重视试题的保密工作。要指定专人负责核对和保管试卷,保证试卷在考前不泄密、不出差错,不得向所有任课教师公布。试卷在送印之前须经本系教学副主任审核签字,并注意留存阅卷及存档所用试卷。
(三)试卷印刷。考试试卷由各系部负责印刷、清点、复核、装袋密封、保管、组织发放和回收。各系部须至少安排2人印制试卷,并要指定专人进行核对,印卷及封卷时均须2人以上同时在场。
(四)组织阅卷。各门课程的学生答卷一律由开课系部、教研室组织在办公室进行评阅。全校性公共课程要组织流水阅卷,鼓励平行班级的专业基础课和专业课采用流水阅卷方式。根据预评估专家反馈意见,阅卷时应统一采用加分制,不得使用减分制。
(五)成绩评定。各任课教师在阅卷和评分时要严格按照评分标准评分,合分无误,杜绝过严或过松。阅卷工作结束,经认真复查无误后方可登载成绩。
(六)试卷档案管理。各系部应认真做好试卷归档工作,考试的各项过程材料均需专门归档妥善保存以备检查。每场考试的试卷应按顺序装订存档,内附相应考场的《期末考试考场记录单》(附件6),外贴《马鞍山师范高等专科学校试卷封面》(附件7)。
各系部要加强考试管理,打造诚信、有序、规范的考试文化,保持考场干净整洁,营造良好的考试环境,确保期末考试工作的顺利完成。
其它未尽事宜可向教务处咨询。咨询电话:0555-8215255。
联系人:李颖、郑煜
特此通知
教务处
2018年6月13日